三种武器,来自《地址不详》

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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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器自古就有,它是解决一切冲突和消除一切对立状态的最直接手段。比如用刀切菜,就是消除食品和人之间的对立关系。武器针对的对象是人和动物的肉体,因此是地地道道的形而下之物。不过,何时使用武器,使用多大杀伤力的武器,却又实实在在地被场合所束缚,如果你精神还正常的话。反过来讲就是一个人使用武器必有他的原因。在韩国电影《地址不详》(Address Unknown)中就出现了一些常规武器,而它们的使用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刀:有时是文具

  最常见的武器之一,它极其频繁的使用使得它已不再像刚出现时那样凶恶,尽管杀伤力并没有降低。“到此一游”这一著名俗语也许就是通过游客的刀才得以广泛传播的,这说明刀属于文具的一种。更全面地说,刀是文武两用的工具。然而,看了《地址不详》我发现美国人具有十分强烈的“到此一游”情结,所以昌古的母亲身上被非洲裔美国人刻上了代表曾经的爱情的英文字母,大兵James也妄图在他结识的韩国少女Eun-ok身上刻上同样枯燥的文字。不过也幸好他们是把刀当文具使用,否则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更伤天害理的事。但是其他人不见得有那样高的思想水平,他们可不会把刀当文具使用,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文化,用不着文具。比如那个被称作“狗眼”的屠夫,专门杀狗 —— 众所周知,韩国人是狗肉爱好者 —— 他若有刀,肯定不是削苹果就是杀狗宰鸡。但他却没有刀。

    有刀的是昌古。昌古有刀,刀是他唯一的武器。他用刀做了一件意义极其重大的事:把母亲右乳上的那些英文字母割了下来。在他眼里,这几个字母是自己苦难的符号化起源。黝黑的肤色在黄种人的村落里显眼而又可耻,他却无能为力,既不可能改变肤色,也不可能去美国 —— 母亲寄出的信总是带着“地址不详”的戳记返回。

    Eun-ok也有刀。刀并不是她的,而是大兵James的。James喜欢她,又帮她治好了眼疾,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出现在她的房间里,而且是频繁地、衣不蔽体地在房间里逗留,并拥有插上门闩的权力。最后一次,大兵“到此一游”情结发作,拿起那把文具欲仿岳母刺字。Eun-ok不从,不仅是疼痛,不仅是感觉James的爱不够实在,更因为有昌古的母亲作为悲惨的先例。挣扎中Eun-ok拿到了刀,她抖腕调转刀尖,刺向自己已被治愈的右眼。这是最惨痛的一刀,甚于昌古母亲遭受的那一刀。

箭:远程武器

  假若你在1970年代还能看到箭,我想你必然是在运动场或娱乐场所。弓箭是冷兵器时代最有效的远程作战武器,它的准确性不高,所以百步穿杨的射手总是引起人们惊叹。除了体育比赛以外,一些有品味的人因其怀旧而喜爱射箭,觉得其间乐趣无穷。以箭射靶还不算过瘾,所以可以拿它射杀禽兽,感受狩猎的激动。但也仅限对禽兽,人是不能互射的。不过这并不是说现在箭不能作为武器。

  Ji-heum原先对射箭并无兴趣,有兴趣的是他的父亲。狂妄的老头自称在哪个山沟战役里杀过三个共产党应当被授奖章,后来政府确实也给他补发了奖章。老头手上没枪,所以只得射箭,好歹还可以证明自己的射术。他只和那帮老哥们在一起玩弓弄箭,当屠夫“狗眼”搀和进来时他从头到脚瞧不起他,但屠夫却有射箭的天分,第一箭便正中靶心。屠夫发现自己射术还过得去,就时常实践,不用说你也知道,他当然是拿箭去射狗。先把该杀的狗放跑,然后拈弓搭箭。显然他对移动物体的感觉没有静物那么好。

  前面说过,Ji-heum原先对射箭并无兴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后来他产生了兴趣。他的父亲肯定高兴,以为终于和内向的儿子找到了一点共同语言,于是特别卖力地教他。他不知道,儿子练箭可不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还原箭的本质。Ji-heum看到患眼疾的少女Eun-ok被欺负时总想保护她,还画了她的头像送给她,并且帮她找回了心爱的小狗,但女孩还是没办法接受他的感情,这真是无奈。后来,种种原因,Eun-ok和美国大兵混在了一起,而那个大兵似乎对女孩不够温和。谁欺负Eun-ok,谁就是Ji-heum的敌人,谁就是Ji-heum眼中的禽兽。而禽兽是可以被射杀的。因此,大兵James刺字未遂仓惶出逃时,他的面前落下了三支箭,那是三个老头给他的警告。不走运的是,Ji-heum手上也有弓箭,他的箭不懂得礼貌,也不会谦逊,而是直奔禽兽。这是他最解恨的一箭,却不是最后一箭。后来在旷野中,Ji-heum同样以精良的射术将利箭射入以前欺负他的阿飞的后心。

■枪:带声音的武器

  枪支是当今的主流武器。它使用方便,容易携带,且杀伤力适中。因而它受到了广泛欢迎,在武器销售排行榜上遥遥领先。但是,正因如此,它不像刀箭那样富有故事性。军队和警局是绝大部分枪支居住的地方,谁都不会觉得奇怪,不奇怪就没办法编故事。他们没有枪才奇怪,所以《寻枪》才可以拍成一部电影。我觉得,如果说哪把枪具有故事性,那多半和它的出身有关。

  Ji-heum的父亲就有这样一把身世不一般的枪。Ji-heum老觉得院子的地下是空的,就不停地跺,终于有一个雨天他跺出了一个洞,里面主要是在战争期间被杀的共产党的骨骸。这有点可怕,但终于出现了一把枪,一把包在泥里看来无法使用的枪。Ji-heum的父亲又可以过过瘾了,他没有将枪上交,而是擦亮它并装上子弹试用,结果是杀了一只鸡。

  Ji-heum的父亲把枪卖给了屠夫“狗眼”换点钱。屠夫像对弓箭那样对待这只枪 —— 还是用它杀狗。他把狗放之旷野,却射不着,于是匍匐下来瞄准。这次枪却成了致命武器,昌古在他身后乘其不备把枪抢了过来,射伤了他的腿。昌古对母亲的这个情人向来没有好感,他恨他的野蛮,恨他的冷酷,也恨他和母亲间的私情。昌古把他扛回屠宰场,用类似狗拉雪橇的方式将他吊死了。

  既然军队必然要有枪,那大兵James身上带枪想必不会有人觉得奇怪。所以他从女孩家中逃出被箭射中后,就掏出了枪。鉴于枪的杀伤力,他当然不敢射向人。但要脱身,不显显威风是不行的。于是他向天开枪,将射箭爱好者们驱散。枪声也引来了美国士兵,不过不是帮他的,而是来抓他的,原因是他想逃跑还有他身上的LSD。James的枪就这么普通,这么没劲。

  这没办法,James的枪出身正统,所以缺乏故事性。

200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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